校内各单位、各位老师:
我校电子签章平台自 2023 年正式投入运行以来,有效支撑合同电子化、流程审批、网上报账、自助打印等重点业务,为提升办公运转效率、推进无纸化办公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《关于做好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发函〔2026〕181号)相关监管要求,我校电子签章系统于近期完成升级,以满足《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规范》(T/CQAE 11034-2025)相关规定。
一、变更内容
本次升级后,电子签章系统全面执行新版电子认证业务规则。我校原有个人数字证书需按新规重新认证换发;原证书在其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,至到期或由认证机构按新规注销后失效。本次换发对个人实名认证和数字证书实行更严格、更规范的管理。
二、认证范围
1、使用电子签章功能签署文件的教职工;
2、教职工可通过电子签章平台查询本人证书状态与有效期,确认是否需要办理。
三、认证使用说明
1、手动选择认证:一网通办—行政事务—用印服务—电子签章,进入电子签章平台,点击“数字证书”栏目,查看个人证书及过期时间。
2、自动跳转认证:用户在签署文件时(如采购、网上报销、OA等),如个人数字证书已过期,系统会弹出提示并自动跳转至认证页面;
3、认证方式:选择“腾讯云人脸识别认证”或“手机号认证”完成实名认证,如果选择“手机号认证”,则要求手机号码、身份证号码、姓名三者一致,通过亲情号办理的手机号码可能无法通过验证,此时请选择“腾讯云人脸识别认证”;
4、到期更新证书:数字证书到期前将收到短信或系统消息提醒,届时需再次完成个人实名认证并申请证书更新,方可继续使用签署功能。
四、其他事项
1、本次证书换发系技术通道调整,此前已使用电子签章完成的合同、流程审批、报表等文件,法律效力不受影响。
2、如有疑问,请联系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宋老师,电话 59367655。
信息化工作办公室(信息计算中心)
2026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