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暑假期间,信息技术中心对阳光校区3号教学楼、南湖校区综合楼多媒体教室的投影、中控等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。为规范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阳光校区3号教学楼、南湖综合楼多媒体教室设备需要使用校园卡开启,任课教师课前插卡启动设备。
2.任课教师未携带校园卡,可授权学生使用学生卡开启设备,任课教师负责多媒体设备安全。
3.课外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,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教室借用手续后,由借用人使用校园卡开启多媒体设备。
4.多媒体教学设备是学校公共财产,是学校教学有效运行的基本条件保障,请各位师生自觉爱护,共同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。
信息技术中心
2020年8月23日